鹰盾咨询热线
021-51693007

民间借贷-应规避高利贷

浏览: 作者: 来源:上海鹰盾讨债公司 时间:2018-09-06 分类:讨债资讯
在民间借贷中,许多借款方为了贪图那点蝇头小利,经常被高额的利息所诱惑从而出借大额的借款,殊不知,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,一旦与欠款方产生争议,您的借款不但不能享受法律的保护,并且您还会因为“高利贷”不受法律保护丧失维权权益,那么如何规避借款中的高利贷呢?首先我们要普及一下什么是高利贷。

在民间借贷中,许多借款方为了贪图那点蝇头小利,经常被高额的利息所诱惑从而出借大额的借款,殊不知,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,一旦与欠款方产生争议,您的借款不但不能享受法律的保护,并且您还会因为“高利贷”不受法律保护丧失维权权益,从而让您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,那么如何规避借款中的高利贷呢?首先我们要普及一下什么是高利贷,本文由上海鹰盾讨债公司整理如下:
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:“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,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、同档次贷款利率(不含浮动)的4倍。超过上述标准的,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”,以下两种情况是受法律保护的。

1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中第二十六条规定: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息的24%,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,也就是说不超过年利息的24%才受法律保护。

2,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的,也是受法律保护的。

从以上可见,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施行后,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%为标准,而以是否超过36%为标准,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%的都不属于高利贷。

为此,上海鹰盾讨债公司提醒广大出借方,在出借借款时,一定要谨慎相关借贷法律,让您的正常借贷处于法律的保护范围,也为日后因为追讨欠款减少不必要的麻烦。